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解析实施时间原来是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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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三胎都已经开放了,但还有人对于正式开放二胎有所好奇,尤其是浙江一代的人,更是想知道浙江单独二胎细则的一些信息,其实这项政策的决定,其实这项政策是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审核,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将之前政策所规定的“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这一政策的下达,更是改进了浙江当地的生育率,但是要想享受这项政策,夫妻双方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 1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2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

  •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

  • 4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并且当时在生育第二个孩子时,夫妻双方还需要去当地的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然后才能生育第二胎孩子,并且在申请时对夫妻双方还有要求,首先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浙江省户籍的,向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浙江省户籍的,其中如果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而如果是其它户口,则需要向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实施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时间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是实施时间是2014年1月17日,而实施的动机是浙江省统计局根据都有《浙江人口结构及其变化趋势分析》。从中发现生育水平下降的新问题,目前而言,只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才有可能推动生育水平适度提升,保持一定的出生人口规模。

不过从当时实施浙江单独二胎细则后的一段时间里,确实在那一年后孩子的出生率得到了提高,但是过后没几年,渐渐的孩子的生育率又遇到了新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在现在,也就是2022年的时候,国家又推出了第三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