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职工可以休多久陪产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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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男职工可以休多久陪产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条件?山东省响应国家号召,现已正式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仅延长了女职工的产假时间,而且保证了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工资,不得接触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落实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但男职工看到产假延长了,可能会问,陪产假是不是也增加了?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山东陪产假的相关信息。

 


  山东省陪产假相关规定

  陪产假是指合法登记的夫妻,在女方享受产假的同时,男方也增加了一段照顾产妇和婴儿的权利,这就叫陪产假。在山东省,陪产假已由原来的7天延长到现在的15天。陪产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选择使用多长时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主要考虑如何更好地照顾母亲。

  不过,山东的陪产假包括周末,但不包括节假日,当然也没有关于陪产假的具体规定,男方陪产假的计算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的规定中,因此存在地区差异,要看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计划生育的相应规定。建议咨询相关负责认识,或当地相关部门。男性在陪产假期间,其工资、福利、奖金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也不得降低其工资,更不得接触劳动合同,如果有,就是违法。

  此次修订并正式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除了对男方的陪产假进行了明确规定外,对女方的产假也进行了延长,还增加了育儿假,这些都是为了减轻当前的生育负担,具体如下。

  1.女职工产假98天,合法生育的再延长产假60天,所以目前山东省女性的产假是158天。

  2.难产、剖腹产的,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增加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增加42天产假。

  4、女职工在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在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其上夜班。当日工作时间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5.子女未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但不得与陪产假和产假同时享受。

  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工资和福利,所有的补贴都应该由生育津贴来发放,如果不发工资,还扣除生育津贴,那就是违反了劳动法,要受到处罚。

  因此,只要你符合计划生育,就可以享受产假,如果单位为你购买了生育保险,你在分娩时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分娩后,孕期的产检费、住院费、分娩费都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但相关费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