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是由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颁发的光荣证。这是一种荣誉的证明。自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2016年1月1日,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但国家也考虑到新政策出台前(2015年12月31日前),不愿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很多家庭还不知道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条件和注意事项。那么今天就给大家带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以及相关补办和注意事项。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一、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国家授予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开始实施,不再发放 《独生子女光荣证》 。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时实施。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根据国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新规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待遇。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可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继续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
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新规后再生育子女的,不再继续奖励。但是之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需要退还。
2、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二孩”政策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我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提倡按政策生育。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优惠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年限继续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要求再生一个,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就不用退了。
3、2015年12月21日,计生法草案 删除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建议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普遍两孩政策,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普遍两孩政策不相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关于奖励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的规定。同时明确,根据《老年人养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将获得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