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位乱世终结者,你最佩服哪个
秦始皇嬴政(前259年—前210年) ,嬴姓,赵氏 ,名政(一说名“正”),又称赵政 、祖龙 ,也有吕政一说(详见“人物争议-姓名之争”目录)。 秦庄襄王和赵姬之子。 中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次完成中国大一统的政治人物,也是中国第一个称皇帝的君主。
秦始皇统一六国,从此,开启了华夏民族的大一统思想,也注定中国不会像欧洲那样四分五裂,后世的君主也都以统一中华为使命,大家一致认为的功成名就,就是成为大一统帝国的君主
隋文帝杨坚(公元541年~公元604年),弘农郡华阴(今陕西省华阴县)人,鲜卑赐姓是普六茹,小字那罗延。统一了分裂近百年的中国,结束了自三国之后的连年战乱,期间,中国历史经历了,八王之乱,五胡乱华,南北朝,五胡十六国,隋统一南北,并开创了先进的选官制度,发展文化经济,使中国成为当时的盛世之国。因此隋文帝,被尊为“圣人可汗”。
宋太祖赵匡胤(927年3月21日-976年11月14日 [1] ),小名香孩儿 [2] 。涿郡人 [3] (一说保州 [188] ),生于洛阳夹马营(今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东关) [4] 。五代至北宋初年军事家、政治家、战略家,宋朝开国皇帝(960年2月4日-976年11月14日在位)。后周护圣都指挥使赵弘殷(宋宣祖)次子,母为杜氏(昭宪太后) [135] 。
赵匡胤在后汉时投奔枢密使郭威,致身行伍,并于后周世宗柴荣在位时随征北汉、南唐,战功卓著。柴荣病重时,升为殿前都点检,成为禁军最高统帅。显德七年(960年),受命抵御北汉及契丹联军 [5] 。旋即在“陈桥兵变”中被拥立为帝,并回京逼迫后周恭帝禅位。同年,赵匡胤登基为帝,改元建隆,国号“宋”,史称宋朝或北宋。赵匡胤在位期间,依据宰相赵普“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策略,先后灭亡荆南、武平、后蜀、南汉及南唐南方割据政权,完成了全国大部的统一。针对自唐朝中叶以来地方节度使拥兵自擅的问题,通过两次“杯酒释兵权”,罢去禁军将领及地方藩镇的兵权,调整文武关系 [195] ,又在进行统一战争的同时,改革官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自其开始的逐渐成型的重文轻武、偏重防内政策,对宋朝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有所影响 [196] 。
开宝九年(976年),赵匡胤逝世,享年五十岁。谥号英武圣文神德皇帝(后定谥为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永昌陵。 [6] 今有诗作《咏初日》传世。
有趣的双胞胎宝宝的名字
古时候有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老大叫行贿,老二叫受贿。
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不分谁大谁小,两个好兄弟一起生长,一起玩耍。
在分娩的过程中或刨腹产的时候,谁先出来,谁就是老大,后出来的是老二。
孩子生下来,虎头虎脑的非常可爱,夫妻两个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心里乐开了花。
这两个孩子也很争气,长大后,双双都中了状元,也被分配到地方当了大官。兄弟两个都当了官,心里很高兴,就想好好的干一场。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是他们的火还没点着,就被撤职查办,原因就是他们的名字惹的祸。
实际上行贿和受贿的父母,都是庄稼人,一个字不识,更不懂这两个词语的含义,就认为叫着很顺嘴。
所以两个孩子的命运就这么容易的就毁了,他们的父母后悔当初该长大算命先生,给起个漂亮好听的名字。
古代的文学家比现代人有文化,气的名字都是那么让人心旷神怡,心之向往!
【新书序言与目录】这个小集子本来打算以《包青天与潘金莲》为书名。
包青天与潘金莲都是元明时期下层文人塑造出来的文学人物。虽然包青天史有其人,即北宋的包拯 (999—1062) ,但小说、戏曲中的包青天,除了借用了包拯的姓名、身份之外,故事基本都是编造出来的;至于潘金莲,更是虚构的人物。按小说、戏曲的人物设定,包青天主要生活在宋仁宗朝 (1022—1063) ,潘金莲则在宋徽宗朝 (1100—1126) ,两者相隔数十年,因此,再脑洞大开的文人都不会让包青天与潘金莲相遇,发生点什么事。
考虑到《包青天与潘金莲》似乎会给人怪诞不经的感觉,不若以《大宋之法》为名更准确。不过,我们也不妨将“潘金莲”“包青天”当成两个符号使用,“潘金莲”象征罪行 —— 按宋朝法律,通奸与谋杀亲夫都是罪行;“包青天”象征宋代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这也是本书要讲的主题。
需要说明的是,元时清时期出现的大量包公戏、包公案小说,虽然讲的是包公审案、断案的故事,涉及对宋代司法的呈现,然而,由于入元之后,宋朝司法制度出现中断,而编写小说、戏曲的下层文人又不可能受过史学训练,他们在编撰戏文的时候,只能按照自己的想象,顶多是根据自己接触到的元明清司法制度,来再现包公审案、断案的情景。所以,包公戏、包公案小说讲到的司法情景,都不是宋代司法制度的再现。让我举一个例子:
京剧《赤桑镇》、《铡包勉》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包公的侄子包勉,为萧山县令,因贪赃枉法被人检举,奉旨出巡的包拯亲审此案,查明真相后,下令铡死亲侄子。编写剧本的文人大概是想用这个故事来表现包青天的执法如山、大义灭亲。而今天的法学家一看,这很不对劲啊,包公亲审侄儿,这不正是传统司法缺乏回避制、“忽略了法律程序和司法裁判过程的正当性——程序正义”的体现吗?但文人与法学家都弄错了。因为宋代司法有着非常严格的回避制,法律绝不允许法官与原告、被告之间存在亲嫌关系,假如包公接到包勉案,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申请回避,而不是亲审侄儿、大义灭亲。
如果我们想通过包公戏、包公案小说了解宋代司法制度,肯定会被带偏。可惜许多人都是通过包公戏了解传统司法制度与司法文化的;甚至一些学者也以包公戏为样本,煞有介事地分析传统的“人治司法模式”。这种对传统司法的负面想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宋代司法制度缺乏足够了解所致。
其实研究法制史的学者非常清楚宋代司法制度的历史地位,法学家徐道邻先生说,“中国传统法律,到了宋朝,才发展到最高峰”;“就制度来讲,这一段时期,确实是举世无双。”宋史学者王云海先生说,宋代司法制度“达到我国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顶峰”,其“周密的判决制度在中国古代实在是首屈一指的”。法律史学者张晋藩也说,“在中华法制文明史上,两宋是继唐之后成就最辉煌的时代”。但是大众恐怕很难有兴趣去阅读关于宋代制度研究的学术论著。
向读者介绍宋代中国在法制方面所取得的文明成就,一直是我的心愿。几年前,《南方周末》编辑约我写专栏,借此机会,我写了一系列与宋代司法有关的漫谈、随笔,您现在看到的这本《潘金莲与包青天》,便是这些文章的结集。不过结集付梓时,我增补了约二分之一的内容,并且作了分辑。分辑只是为了方便阅读,并不十分严谨。文章也不是严肃的学术论文,而是个人化的漫谈,但我保证,文章讲述的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都是真实的,史有明载的。
在一篇考据德国“国王与磨坊”故事的文章中,我写道:“自近代以来,津津乐道“德国皇帝与磨坊主”故事的启蒙主义知识分子似乎更热衷于给我们构建优良的异邦传统,哪怕是以讹传讹。他们的确成功地借着‘国王与磨坊’的故事传播了‘国家应该尊重居民财产权’的价值观,但构建异邦传统的叙事性质却让这样的价值观游离于中国人的历史与传统之外,宛如异己之物。为什么不转过身来,讲述那些生长在我们的历史之内的故事呢?为什么不将那些美好的价值观构建在我们自己的文明传统之内呢?”
讲好我们自己的“国王与磨坊”故事,就是我撰写《潘金莲与包青天》的初衷。我当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的祖先曾经阔过”,无非是希望读者诸君能够抛开清末近代以来新式知识分子制造的成见,重新审视传统文明,因为我相信,我们都活在传统中,被传统塑造,同时也在塑造传 统——如果我们都认为传统尽如新式知识分子断言的一片黑暗, 那么恶便如同命中注定;如果我们能相信传统中有我讲述的美好, 善便绽放在我们的历史深处,成为历史演进的内在动力。
如果专家建议实名制,你赞同吗?
一、年度专家建议榜,供老百姓识别每年有哪些假专家吃着公粮,却干着危害国家和老百姓的行为,不负责任的建议相当于谣言,危害甚大。例如:某某专家姓名,样貌,现就职于某部门,祖籍某地,某时提出什么样的建议。
二、建议黑名单,既然能提出建议,就必须承担责任,以往专家提出的问题建议,过了也就不了了之了。如今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机,有不少人会为自己的利益忘记民族、国家,黑名单可以把滥竽充数的坏人从专家队伍中剔除,净化建议队伍。
三、以身作则,古有商鞅徙木立信,今天也可以效仿,专家需要用自己的实践来支撑言论,如果专家为某个利益集团说话,就先从利益集团和自身实践,利国利民在推广,不利国利民就别推广了。
四、任何专家造谣都得一视同仁,没有事实依据,随意发表言论,带节奏,导致更多的问题出现,专家通过个人影响降低民众对国家的公信力,更要严厉惩处。
五、空话大话谁都可以说,关键在落实和成效。要么少说多做,要么乐于奉献,既然选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就要拥有宽广的胸怀和大公无私的境界。最怕的就是专家早上才说完的话还没到下午话锋就变了,跟古代朝令夕改毫无差别。
六、专家建议不能使用模糊词组,必须有针对性、客观性,如果没有准确把握,只是可能、大概、也许……那么提出这些建议的意义何在?
七、给大众听的应该浅显易懂,而不是绕半天弯子,最后听众听得稀里糊涂,这无疑是在占用公共资源,浪费大家的时间。这样的建议多数情况都是无胜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