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宫内居然是妈妈血糖高 那对母胎儿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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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这个胎死宫内的产妇没有哭,没有闹,因为她知道医生没有责任。

几天前,因为血糖控制不满意,医生建议住院,她认为医生多事,吓唬她,拒绝住院,甚至跟医生发生争执。连着几天,医院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催促她来住院,并且通知了社区医院到家里追访,她依然我行我素。直到今天,觉得胎动消失了,才来医院,胎儿已经死亡。化验检查尿酮体(++),血糖21mmol/L,血气分析提示酸中毒。再仔细问她,近两天有恶心、乏力、头晕等,自己以为是天气热造成的,没有就诊。

糖尿病的产妇,出现恶心、乏力、头晕,加上血糖高于正常,尿酮体阳性,血气提示酸中毒,这就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这是一个糖尿病合并妊娠的产妇,多囊卵巢综合征,好不容易通过促排卵怀上了,孕早期首次产检就给她查了糖耐量,诊断为糖尿病。刚开始还挺配合医生的治疗,28周以后,自认为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就不用胰岛素了,不监测血糖了,结局就这样了。我想此刻的她一定追悔莫及吧。

这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的一个产妇,跟她一样,肚子里的宝宝因为妈妈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而死亡。那时候,不常规查糖耐量,产前检查也不是很规范。记得当时那个产妇的丈夫找到科主任,说:“孩子已经死了,再怎样也无法补救,我不想追究医院,只希望以后你们医生能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不要再发生在其他孕妇身上。”

现在产前检查已经要求所有孕妇都做糖耐量试验,对高危的孕妇(多囊卵巢、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等)首次产检就要做,甚至还要重复做,目的就是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控制血糖,预防并发症。

但是,有不少的孕妇对这项检查并不重视,检查不按规范进行,甚至上网查什么通过攻略,或者监测血糖的时候少吃,不监测了就放开了吃,好像结果是给医生看的,还有的干脆拒绝检查,觉得自己不会有什么事儿:

要知道,轻视血糖问题,胎儿有可能因为母亲血糖控制不好而发生缺氧,甚至死亡,就像我上面提到的那个产妇一样,到时候后悔也晚了。

高血糖对母胎儿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对母亲的影响:

  1. 流产发生率增加

  2. 妊娠期高血压发生率增加,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尤其是肾脏病变时,一半以上会发生

  3. 容易发生感染

  4. 羊水过多

  5. 酮症酸中毒:是糖尿病母亲死亡的主要原因

对胎儿的影响

  1. 巨大儿或者胎儿生长受限

  2. 胎儿窘迫

  3. 胎死宫内

  4. 胎儿畸形

对新生儿的影响

  1. 呼吸窘迫综合征

  2. 低血糖

  3. 成年后代谢性疾病风险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影响多发生在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糖尿病的情况下。所以,千万不要认为医生让您查血糖,监测血糖是为了多收费,是吓唬人。

糖耐量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百度上一查,关于糖耐量的攻略、秘籍、宝典有很多,但我必须告诉您,按照规范进行检查,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

1、禁食至少8小时,不能喝茶及含有*的饮料,不做剧烈运动;

2、检查前连续3天正常饮食,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

3、检查前3天需要停用可能影响的药物,如噻嗪类利尿剂(比如双克)、β受体拮抗剂(比如倍他乐克)、糖皮质激素等;

4、检查时,服糖前先抽一次静脉血,然后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从开始喝第一口糖水计算时间,抽取服糖后 1、2小时的静脉血;

5、检查前和检查期间不能大量喝水,少量喝水、润喉是可以的;

6、检查期间要安静地坐着、不能运动或者利用抽血等待的时间去做其他检查,更不能抽烟。

如果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一级亲属(父母)患2型糖尿病、以前怀孕就是妊娠期糖尿病、以前生过巨大儿(8斤及以上)、多囊卵巢综合征;空腹血糖反复阳性)第一次产前检查就要做血糖检查;如果没有以上问题,检查时间为24-28周;如果正常,但后来出现胎儿较大,孕妇体重增长快,应在妊娠晚期重复检查。

监测血糖的一些注意事项

千万不能这样:

给医生看的血糖记录单从来都是正常的,但一查糖化血红蛋白就不正常,不用说,就是“蒙混过关”。

1、刚刚发现血糖高,应先在营养门诊或者产科门诊就诊,让医生教给您怎么吃,怎么运动,然后饮食加运动治疗3天后做大轮廓试验(监测血糖7次,包括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 2小时和夜间血糖,同时查尿酮体);

2、血糖控制不好,或者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妇,应每日监测血糖7次,包括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和夜间血糖;

3、血糖控制稳定者,每周应至少行血糖轮廓试验 1 次,根据血糖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

4、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每周至少监测 1 次全天血糖,包括空腹血糖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共 4 次。

平时怎么吃的,怎么运动的,监测血糖的那一天也要一样;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应控制在餐前≤5.3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夜间血糖不低于3.3mmol/L,糖化血红蛋白应<5.5%;

孕前糖尿病的孕妇血糖控制在餐前、夜间血糖及空腹血糖应该控制在 3.3-5.6mmol/L,餐后峰值血糖 5.6-7.1mmol/L,糖化血红蛋白<6.0%;

无论是妊娠期糖尿病还是孕前糖尿病,经过饮食和运动治疗,血糖不能达标时,应及时加用胰岛素。

综上,只要您按照医生的嘱咐该做糖耐量的时候就做,该监测血糖的时候就测,而且按规范做,按规范测,将血糖控制在达标范围内,就不会发生上面说到的这样那样的并发症,尤其不会发生危及母儿生命的酮症酸中毒。

另外,提醒糖尿病的孕妇,如果出现恶心、呕吐、乏力等不适,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诊,查查尿酮体,排除酮症酸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