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要不要避孕?答案五花八门,但真相只有一个:需要避孕!
其实,即使在哺乳期尚未恢复月经,受孕的风险仍然存在,这与产后首次排卵恢复时间有关。
哺乳期也可能恢复排卵
产后首次排卵恢复时间受哺乳方式、频次等因素影响,导致某些妈妈认为哺乳期排卵不会恢复,不需要额外避孕。
但产后排卵恢复时间哪有那么听话~研究表明,不同喂养方式的妈妈产后排卵恢复时间有近1个月的差别,产后最短恢复时间只有14天,最长6月+才恢复。
BUT,为什么会有产后无需避孕的误传呢?
因为有一种产后安全、高效且无需额外避孕措施的避孕方法叫做哺乳期闭经避孕法(LAM),但是它作为避孕方式是有非常严苛条件的!
必须在产后6个月内
产后妈妈还处于闭经状态
必须严格进行纯母乳喂养,按需哺乳不给宝宝添加任何液体(包括水)和辅食
同时满足上述3项时,LAM有效率可达98%。但只要一个条件没达到,就不能起到避孕作用!
所以不确定是否符合条件的妈妈,乖乖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吧!
很多人坚信,月经没来=没有排卵=不会怀孕=不用避孕,听起来颇有道理,事实是什么呢?
没来月经等于不排卵吗?
排卵和月经根本不是一个东西!
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约前后共十天的时间里)女性发育成熟的卵泡会逐渐向卵巢表面移行并向外突出。当卵泡接近卵巢表面时,该处表层细胞变薄,最后破裂,这段时期称为排卵期。如果此时卵细胞"邂逅"*则会结合为受精卵“驻扎”在*内;若没有"邂逅",*内膜就会脱落形成月经。
简单来说,就算产后首次月经没来,也可能已经排卵,不避孕很有可能意外“中奖”哦~
试想一下,刚经历十个月马拉松的*,还处于薄软无力收缩功能较差的状态。一旦意外怀孕而人工流产,很有可能发生机械性损伤、*出血甚至是*穿孔。
所以,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而不避孕哦。
似乎也有道理,怀了就生呗,但是事实有那么简单吗?
哺乳期怀孕能生下来么?
世界卫生组织(WHO)是这么说的「女性分娩后应在24个月以后再计划下次妊娠」
注意是两年后再计划下次妊娠,而不是说两年之内又把二胎怀上咯!
生育间隔时间过短可能增加妊娠期糖尿病、*破裂以及早产、出生体重较低、新生儿死亡等不良结局的发生风险。
针对剖宫产女性再次意外妊娠的研究表明:
生育间隔时间在12个月以内,*破裂的发生率为4.8%
24个月以内,*破裂发生率为2.7%
超过24个月,*破裂发生率为0.9%
产后避孕对于防止意外怀孕和延长生育间隔时间非常重要。
产后如何选择避孕方式?
“如何选择合适的避孕方式?” 提到避孕,大家都能想到避孕套~,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
不过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远不止一种,以下这些避孕方法各有优缺点,请各位和医生讨论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款哦~。
哺乳妈妈的选择
对于母乳喂养的妈妈,避孕方式一定要对哺乳和宝宝的生长发育无不良影响,下述方式均符合要求哦~
非激素类避孕方法
1、哺乳期闭经避孕法(LAM)
LAM已经为大家介绍过了,忘记的同学往上爬梯自行温习重点!
2、宫内节育器(IUD)
IUD是一种由医生放到妈妈*腔内的避孕装置,有含铜的宫内节育器和带药(孕激素)的宫内节育器。这里说的非激素类避孕方法应排除带药的IUD~
IUD安全高效、长效可逆,不影响哺乳和*收缩,正确合理地使用也不会增加产后出血和感染的风险。使用较方便,国内专家共识建议在产后4周以后放置;但伴有产褥期感染的产妇严禁使用,因此在放置前需向医生咨询并进行体检。
3、产后绝育术
如果宝宝健康且已完成生育计划,产后绝育术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男女皆可哦~)。不过一旦实施很难再恢复怀孕。所以进行绝育术前夫妻双方需充分知情,讨论后再做决定。
单纯孕激素类方法
1、含孕激素的活性宫内节育器
含孕激素的IUD可以增强避孕的效果;此外,它对痛经、月经过多的女性也具有明显的治疗效果哦。
2、孕激素注射法
醋酸甲羟孕酮避孕针(DMPA)安全、高效、使用方便,起效迅速,一次注射可持续避孕达3个月。WHO推荐哺乳妇女产后6周使用。
但DMPA使用后可能延迟生育能力恢复时间,所以短期内想要生二胎的妈妈慎用。
3、皮下埋植避孕法
皮下埋植避孕法是将一定剂量的孕激素放置在硅胶囊管内,再将其埋于女性皮下,缓慢释放少量孕激素以起到避孕作用。
该方法安全、高效,不增加产科并发症的发生风险且无脱落风险,有效期可达3-5年。
WHO推荐,非哺乳产妇可在产后即刻埋植,哺乳产妇可在产后6周开始使用。
已有研究显示,皮下埋植剂对产妇的乳汁量及乳汁中各类成分含量均无影响;产后6周以后放置皮下埋植剂避孕的产妇,对其哺乳的婴儿,身高、头围及发育等也无影响。
4、孕激素口服避孕药(POP)
POP安全、高效且可在产后立即使用,不影响哺乳且不增加静脉血栓的发生风险。但这类药一般有严格的服用要求,使用繁琐,若没按要求服用避孕效果会大打折扣。
非哺乳妈妈的选择
非哺乳妈妈可选择的避孕措施较多,除上述提及到的方式外还可选择复方口服避孕药(COC),该类药安全、可逆、效果好,但过早使用会增加静脉血栓的风险。WHO建议非哺乳妇女且无VTE(静脉血栓栓塞症)高危因素者,可在产后3周后使用;哺乳妇女产后6个月后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