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当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方面,此次《规定》明确和强调,除了对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项培训外,还要求学校对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提高学生们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起性教育,近些年并不乏呼声和尝试。但尴尬的是,常常遭遇一些认知上的分歧和阻力。早在2011年,北京市首部小学生性教育课程试点教材《成长的脚步》就已经公布,但其中“我是从哪里来的”图文被吐槽;2014年,武汉某小学教材也因出现女性生殖器构造图被指尺度大。更典型的是2017年,杭州一名二年级孩子的妈妈发微博吐槽学校发放的《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尺度太大,后被营销号断章取义、夸大传播,引发网络声讨。虽然后来媒体找出完整的图文辟谣、也有学者表示支持,但校方还是无奈收回了这份教育读本。
显然,在开展校园性教育上,需要教育的不仅是孩子,还有一部分成年人。部分家长、社会公众对此认识不足,甚至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这种局面是时候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建设来改观了。这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就很好地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严格的规定。
还有一些人担心,如果早早教孩子们认识不同性别的生理构造,早早给出“我从哪里来”的真实答案,会不会让孩子们产生好奇心、引发模仿?这种担心恐怕是多余的。好奇往往源于未知,大人们越是遮遮掩掩,孩子们越是懵懵懂懂,也就越困惑、越好奇,进而诱发错误行为的概率也就越大。
而且,如果孩子们在接受了一定教育后,反而没能形成更好的卫生、健康、安全意识,这个问题绝不在于性教育的大方向错了,而是在具体的教育方式和教学内容上,还不够科学合理。这就更需要教育工作者以及家长们去学习充电,而不是回避这个问题。
今年两会召开前,一场关于“女童保护”的座谈会在京举行,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将性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教学内容。该论坛发布的《“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32起,受害儿童逾840人,中小学学龄段受害人占比较高。这当中,不少新闻案例已经提醒,一些家长都是等到孩子身上出现了明显的可见伤,或者孩子的心灵已经遭受创伤并表现在行为上,才发现了问题。一定要认识到,性教育不是洪水猛兽,性侵害、性骚扰才是;再进一步说,性无知、性欺骗才是孩子们缺乏防卫意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的源头。
性侵害的预防,首先是建立在当事人,也就是孩子们自己认知的基础上。如果他们知晓什么是隐私部位、哪里碰不得,哪些针对他们身体的动作和言语是不对的,他们才能有效判断,并做出积极正确的应对。因此,性教育是第一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不能再拖了。如果这扇窗迟迟不打开,阳光就无法照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