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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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详细介绍?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在分娩前后的假期,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在分娩前后四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1、长沙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产假为158天,具体如下:


1.女性雇员


依法生育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国家规定98天),增加产假60天。


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产假增加15天。


产假终止:


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但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42天产假。


7个月后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注:根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计划》,产假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申请批准,可请假至婴儿一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男员工:


男子享受20天护理假。


扩展信息:夫妻依法生育,3岁以下,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的婴儿假。鼓励地方政府依法建立两个以上子女家庭的育儿补贴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从工会经费中为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二、长沙产假期间工资规定

1.怀孕期间


①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


②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并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③孕妇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2.泌乳期


①用人单位不得为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怀孕三个月以下、妊娠反应严重、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


(2)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要;


③为女职工提供1-3岁婴幼儿福利护理服务。


三、如何支付产假工资

1.雇主为女职员支付生育保险: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休假天数计算。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上一自然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除以每月职工人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足的,生育津贴按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视为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生育津贴差额;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2.用人单位未向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女职工产假前的月工资标准。此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疾病生育手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