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妊娠早期是孕妇的危险时期,常发生流产、胎儿骤停、早产等情况,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及时到医院进行胎儿保护住院治疗。许多孕妇在出院结账时自费支付现象,想知道为什么怀孕前兆流产自费支付,事实上,原因很简单。,胎儿保护治疗不属于疾病,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因此胎儿保护费用需要个人自费支付。
先兆流产保胎住院自费原因
一般来说,孕期先兆流产的主要原因是胎儿保护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通常妇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生育保险报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生育医疗费用,也包括产前检查费用,第二是生育津贴,但不包括胎儿保护费用。
孕妇在怀孕期间有先兆流产或早产症状,如*出血、下腹疼痛等,需要及时到医院检查,如HCG值增长缓慢或低于正常,或孕酮值低于正常,并在医生指导下住院。但这并不是因为疾病住院,所以医疗保险不能报销。除了胎儿保护住院外,怀孕期间的费用不能报销以下几点:
1. 超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
2. 到市外医疗机构生育或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未经批准的费用;
3. 治疗妊娠并发症的费用;
4. 治疗生育以外的其他疾病的费用;
5. 因违法、犯罪导致终止妊娠的费用;
6. 涉及婴儿治疗、护理的费用。
以上是自费住院的原因,供您参考。事实上,胎儿保护属于个人意愿,不属于疾病,也不能报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只能报告保险。如果怀孕期间有上述自费费用,则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保胎住院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目前,根据现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胎儿保护住院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胎儿保护期间的费用不能用医疗保险报销。分娩、住院等相关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但超出规定的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检查费、生育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由于妊娠胚胎不稳定、*出血、下腹痛等先兆流产或早产症状,胎儿住院费用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即超出规定的医疗费用需要自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