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产假规定 |
南宁 | 广西南宁市对于女职工符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管是一胎、二胎还是三胎,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性可享受25天的陪产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使用。 |
桂林 | 广西桂林市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以按照广西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比如在产假、育儿假,其薪资、福利待遇等都不变。 |
柳州 | 为了能让职工更好的恢复身体,柳州市政府规定难产或者实施剖腹产手术分娩的,可以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玉林 | 在玉林市怀孕7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的,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
梧州 | 梧州市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经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公司应当批准其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 |
北海 | 为了减少生育经济压力广西北海规定在婚假、女性员工产假以及男性陪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生育津贴。 |
百色 | 在百色市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个月,而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半个月。 |
防城港 | 在防城港市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者参加后中断缴费且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的,其从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也就意味着,若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女职工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
一般来说,广西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不是工作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果产假的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产假顺延至节假日结束。
广西男职工是否有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