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参加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生育二胎或三胎,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
本次可申请生育补助的对象是:参加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胎或三胎。全年均可申请,最迟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按照补助标准,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二胎的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生育三胎的按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
女职工可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工会组织审核复核后交至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株洲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陈世军说,需要提醒的是,在医疗互助项目有效期外发生的分娩、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分娩、未提供规定的完整材料这三种情况不予发放。另外,孩子出生前,申请人调离本市工作的不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