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超生四胎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因此虽然孩子可以上户口,但是需要在办理入户之前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是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以上六倍以下为征收标准。另外,贵阳超生四胎产生的费用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并且没有补助发放,同时也不能享受产假、生育津贴等福利政策。
贵阳市超生四胎规定
贵阳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根据贵阳市的人口状况、资源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因此对于贵阳市内的居民来说,生育第四个孩子的具体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下面是贵阳市超生四胎的规定,可以简单了解下。
上户规定
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贵阳超生四胎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
罚款费用
在贵阳生四胎,夫妻双方应按当地县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不过,对于已生育三个子女,但其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而不会进行罚款。
补贴费用
目前贵阳地区生育四胎是没有相应补助的,并且没有产前检查陪护假和育儿假。截止到2024年初,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只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医保报销
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关四孩生育的最新政策。因此在贵阳,如果夫妻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了四个孩子,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和法规,所以所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当事人自负,医疗保险是不予报销的。